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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IMOWA行李箱出租需知㊣

承租者(乙方)應善盡保管及正常使用之責,行李箱及行李箱配件如有遺失,乙方需負責賠償事宜。(甲方:出租者;乙方:承租者)

(一)遺失物品賠償金額如下:

    行李箱(依台灣官網市價95折)、紙箱($250)、內部配件及行李吊牌(依照臺灣RIMOWA所列報價單賠償)。

 

(二)乙方需保持商品內裡之乾淨整潔,若租用後經甲方確認有嚴重污損及不良氣味,無法短時間復原或供下組乙方使用,乙方需賠償甲方行李箱清潔費(依報價單$1,000至$3,000不等)。

 

(三)行李箱破裂或凹陷,乙方需於7天內向航空公司反應,因旅客支付機票中已含有旅行箱損壞理賠費用,航空公司會理賠或是代為維修,乙方若未依限要求理賠或代為維修,將依照臺灣RIMOWA所列維修報價單賠償。

 

(四)臺灣RIMOWA購買的行李箱為5年國際保固,零件損壞乙方不需負擔賠償責任。另行李箱屬拖運商品,刮傷是正常使用現象,刮傷乙方不需負擔賠償責任。

 

(五)提供之出租商品採預約制,若遇不可抗力之因素,無法提供原預約之商品(如天災、天候或其他因素,前一位乙方逾期歸還或商品損壞無法即時修復…等),將提前通知乙方,並安排替換箱款供預約乙方使用,乙方亦可選擇取消訂單,已支付之費用可辦理全額退費。

 

(六)乙方若因行程變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需延後歸還借出商品需提前告知,方便甲方協調後續已預約之租期,惟甲方對是否展延租賃期間有最終決定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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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abyzenyoyo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